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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经济适用房上市规定调整 所有权人“另有住房”被取消
2019-12-16 16:50:48   作者:资讯信息港  

南京经济适用房上市规定调整 所有权人“另有住房”被取消

南京经济适用房上市规定调整 所有权人“另有住房”被取消

发布时间:2019-01-12 07:13:22 已有: 人阅读

近日,南京市住房保障中心公布了《关于调整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办理要求的通知》,通知中提出,为了优化经济适用房上市流程、服务方便群众,经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批准,自2019年1月7日起取消“经济适用房上市,所有权人应另有住房”的规定。

除了该规定调整外,转让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起始时间以购房记载的时间为准),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后,可以上市交易;转让方应向政府交纳超出原购买价部分的50%差价收益金(集体土地上被拆迁户取得的经济适用住房转让时不需交纳)的规定保持不变。玉雪蓉武汉癫痫病吃什么药能治疗北京治疗癫痫病的医院哈尔滨哪家癫痫病医院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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